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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商铺出售】商铺出售税费 出售商铺时卖家要交哪些税

时间:2018-12-14 点击次数:3565次 作者:成都商铺 | 成都商铺网 | 成都商铺信息网 | 成都商铺出租 | 成都商铺出售


 

  是指在房产交易活动中商业房产买卖的相关税费。按商铺性质可分为新开发商铺(开发商开发销售的商业房产)买卖税费和二手商铺买卖税费;按税费负担情况可分为买方税费和卖方税费;按税费性质可分为交易税和交易费等。

  商铺出售买家支付税费

  1、房地产交易手续费:5元/平方米为普通住宅,非普通住宅为11元/平方米.

  2、房屋登记费:550元/本(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)。

  3、权证印花税:5元/本。

  4、印花税:0.05%

  5、契税:交易价(或评估价)×3%。

  商铺出售卖家支付税费

  卖家出售的时候,商铺不论年限,都要交纳以下几种税费:

 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:3元/平方米。

  印花税:房屋产价的0.05%。

  土地增值税:

  A、可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,土地增值税=[转让收入-上手发票价(每年加计5%)-有关税金]×适用税率。

  B、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,土地增值税=(转让收入-转让收入×90%)×30%。

  个人所得税:

  据实征收为(转让收入-房产原值-合理费用)×20%,核定征收为转让收入×7.5%×20%。

  转让收入-房产原值-合理费用相当于个人净收入。

  营业税及附加税:

  A、可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,为(转让收入-上手发票价)×5.5%。

  B、不能提供上手发票的,为转让收入×5.5%。

  C、税费为差额的5.56%

  土地出让金:

  商业用途用房,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5%计收;

  商业路线价区段路的商业临街宗地,加收路线价的10%;

  办公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0%计收。

  土地出让金契税:

  按本次征收土地出让金价款的3%征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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